5月25日,醉驾自摔伤的莆田市秀屿区东桥镇村民周某多处骨折因无钱动手术坐火车回老家治疗。临行前,办案民警去看望他并重申:“你伤愈出院后,将依法受到法律的惩处:拘役并处罚金,5年内不能驾驶机动车。”他家人反问民警:“醉驾自摔伤又没有伤到他人,为何要负刑事责任?”民警回答他:“酒驾入刑从5月1日起执行,对醉驾人都一样,谁都不能例外,只要醉驾就是犯了危险驾驶罪,处罚就是保护驾驶员和他人的生命,记住醉驾就是一条高压线,谁都触犯不得。”
5月22日20时,周某和民工在永安市五一桥一饭店喝酒,喝到23时25分,他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从市区返回下渡出租房,因酒力发作,飙车驾驶车辆冲上人行道,接连碰撞行道树、路灯电杆和路边广告牌挡墙后重重摔出,致使周某一侧手、脚、肋骨共5处骨折,路人见到报警,民警赶到,将他送到医院抢救。
经龙岩司法鉴定所鉴定,周某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243.55毫克,属严重醉酒驾驶。
周某酒醒后,民警到医院询问他:“在哪里喝酒,喝了几瓶酒,跟谁一起喝?”他说:“我都记不清了,只知道打工的人很辛苦,喝几杯酒活动筋骨消疲劳,后来我怎么上车的,怎么开车的,现在我都记不住了,幸亏没有把命搭上,治疗要花很多钱,还不懂得会不会留下残疾,教训已经很深刻了,我会记一辈子。民警,恳求你同情我,不给我处罚。”民警拿出刑法修正案有关条款给他看,25日再给他重申处罚标准,耐心解释,民警执法要公正,于是就出现了开头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