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县(市)政府要向省政府作书面检查
福州晚报讯,记者昨天从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后对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将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对驾龄在3年以下的驾驶员发生交通死亡事故,要对其考试和发证情况进行责任倒查。
据悉,各级政府将制定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措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地区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理及救援预案。凡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设区市人民政府,要在事故发生后30个工作日内,向省政府作出书面检查报告;一年内发生3次一次死亡6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设区市人民政府,要在第3起事故发生后30个工作日内,向省政府作出书面检查报告。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县(市)人民政府,要向省政府作出书面检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