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讯,省建设厅昨日下发通知,要求各设区市建设、规划、房管局加强对城市规划区“个人联合建房”进行监督管理。
近日,省建设厅在组织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和调研时,发现了各种类型的“个人联合建房”。它们说是个人建的房屋,在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却马上通过二级市场将房产转让,以此牟利。这类建房在城市规划内不仅量大面广,建筑体量大,而且有进一步发展的趋势。这种假个人联合建房之名,行房地产开发经营之实的违法行为,对房地产市场危害极大,并使国家税费大量流失。同时,这类建房绝大多数违反基本建设程度,逃避监管,无资质设计,无施工许可,无资质施工,工程质量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省建设厅要求把好规划关、建设关、产权关,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各类建设活动认真审查、严格把关,按建筑物规模、面积等实际情况进行规划监管,防止假个人联合建房之名、行房地产开发之实的项目按照个人建房予以审批;对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应当进行施工许可管理,卡下假“个人联合建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