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人醉酒上路害人害己
发布时间:2011/7/1 17:11:38 作者:廖昌照 陈小虎 游览人次:6055
7月1日,醉驾单方肇事受伤住院的王某病情好转,到永安市公安交管大队接受醉驾入刑教育,由外公担保取保候审,在医院继续治疗。
今年22岁的王某是燕南街道三畲村村民,6月18日晚上在永安城区某饭店饮酒至醉,被人送回家中,交亲人监管醒酒。次日凌晨2时30分,王某趁亲人熟睡之机,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从家骑出,在吉峰桥路段因醉驾失控,单方面翻车。王某头部受创昏迷,经专业机构酒精测试为每100毫升酒精含量103毫克,属醉酒驾驶机动车。亲人已为他支付医药费3万多元,医院还鉴定出王某有轻度智障,建议出院后禁止驾驶机动车直至病愈。为此,办案民警通知家属认真监护,防止王某上路再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