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配合国家、省、三明市科技成果统计工作,根据省科技厅要求,现将我市开展科技成果登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可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的项目
1、已通过省、三明市科技部门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评审)项目;
2、已通过省科技部门验收并有进行科技成果评价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3、已取得国家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保护证书并已进行科技成果评价的科技成果;
二、科技成果登记流程
进入福建省科技厅网站(www.fjkjt.gov.cn)——下载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简易版)——填报项目信息——点击上报(自动生成上报压缩文档,不可改文件名)——打印成果登记表——将压缩文档及成果登记表、项目鉴定、评审或验收证书(原件)一式二分报送三明市科技局成果科。
三、获得成果登记号
成果登记单位自行进入省科技厅网站,在成果公告栏目查询本项目成果登记号。
二○一一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