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尾致人伤 救治促谅解
发布时间:2011/8/19 16:36:42 作者:廖昌照 游览人次:5876
8月19日,车祸左外踝骨折的《三明日报》发行员余某新住院不到10天为给肇事司机省钱出院了,同事不理解,他解释说:“他又不是故意的,何况他又积极为我治疗交足医药费,我要体谅他,尽量为他省钱。”
8月10日,永安市青水某电站职工林某烽到永安办事,驾驶轿车沿永安八中方向行驶至永安埔岭汽车工业园路段,与前方刚从汽车工业园送完报出来骑两轮摩托车的《三明日报》发行员余某新追尾,轿车刮碰到摩托车架,致使两车受损,余某新左外踝骨折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余某新倒地爬不起来,林某烽一边报警保护现场,一边将余某新扶起表示道歉并安慰。交警赶到现场事故认定,同车道行驶,轿车应当与摩托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刹车的安全距离,林某峰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面对现实,林某峰主动为余某新办住院手续,积极交纳医疗、代送报刊等费用,受到余某新家人的谅解,同意按简易程序进行调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