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永安市坑边派出所和刑警大队共同侦破一起盗窃大案:被盗6天,村民才发现,报警后经所、队民警快速出击,依靠群众,梳理重口,报案1天,贼子就落网。
8月11日,家住永安市城区的曹远镇丰海村村主任陈业强回村后,发现丰海捞沙场里的十几个捞沙铁斗、一条10多米长的电缆线和一台电焊机不知何时被盗,案值4000多元,11时到永安坑边派出所报警。
由于作案时间不确定,给破案造成困难,所长陈鹏安排民警到现场调查摸排,走访周边群众,初步锁定曹远镇某村的王某才有重大嫌疑,因作案数额大,坑边派出所将此案移交永安刑警大队乡镇中队处理。
办案民警、乡镇中队副队长高上居带领民警林秀春赶到坑边派出所,请求所长陈鹏协同侦破。午夜过后,民警们来到王某才的妻子临时住处,上二楼敲开房门,其妻说:“我丈夫没来这里。”民警进入里屋,发现一男子睡在其间,王妻红着脸坚持说不是她丈夫。民警将这名男子带到刑警乡镇中队,经过突审,这名男子才承认他就是王某才,骑的是鹿城125闽G11722号摩托车。
王某才交代了盗窃作案的全过程:“我1969年出生,父亲过世早,书读不多,被人拉下水吸毒,曾被拘留。2003年4月在江苏省句东县因抢夺罪劳教一年。在劳教所认识了小程,前不久,小程从江苏到永安找我玩,回去没路费,为顾面子,我就约永安的朋友小龙准备偷东西挣钱给他作路费。于是到处踩点,终于发现丰海沙场有铁斗、电缆线、电焊机等放在露天,又无人看管,所以选择无月亮的8月6日作案。午夜2时,我和小龙骑两部摩托车到丰海的永丰水泥厂附近潜伏,观察夜深已无人走动就直奔沙场。二人分三次将8个铁斗、10米电缆线和一台电焊机搬上公路,用摩托车载到3公里外的草丛中先隐藏起来。两人在公路游走,等待上门收购废品的收购员。那天上午七时,一名30岁的男子下乡来收废品。我们将赃物全卖给他,得款555元。我分给小龙200元后,就全给了江苏朋友小程 作路费、伙食费。过了几天,以为没事了,想不到你们这么快就把我抓起来,可能要二进宫了?”
目前,王某才已被刑拘。
编后语:本案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生产设施闲置野外无人看管给盗贼可乘之机;二是盗窃起因是为朋友凑盘缠,可见动机偶发。时下是盛夏,夜生活丰富,特别是消夜开支增多,极可能诱发一些人通过盗窃筹凑费用。因此,要加强防盗,特别是加强对盗窃行为的打击。本案的特点还提醒警方:深究销赃环节是打盗窃的有力手段。(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