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残联采取四项措施开展“组织建设年”活动
发布时间:2011/9/5 9:14:51 游览人次:3563
1、永安市委组织部、市编办等七个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永残联〔2011〕18号),对加强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提出具体要求。
2、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三级网络建设。市残联原有行政事业工作人员7名,今年公开招考一名残疾人工作人员,并带编增配1名副理事长。重新成立5个残疾人专门协会,拨付给5个专门协会各1万元活动经费。四月份15个乡镇(街道)各选聘1名优秀残疾人专职联络员,市残联为全市15个乡镇(街道)配备了电脑、打印机、数码相机等,实现了网络化办公。全市所有乡镇(街道)、村(居)残疾人组织基本实现“九个有”和“六个一”。
3、加强联络员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上半年组织二次对全市各乡镇(街道)理事长、残疾人专职联络员业务培训;制定乡镇(街道)残联、村残协年度目标考核办法,建立分类目标考核制度,乡镇(街道)残联实行工作经费与考核结果挂钩的工作机制;联络员实行优胜劣汰,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方式,不断提高残疾人工作者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4、提升综合服务设施作用。为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全方位服务,2011年按照中残联“七位一体”的要求,对市残疾人综合服务大楼进行全面改造,完善服务功能。现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是一所集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康复训练、辅助器具供应、盲人按摩、盲人语音训练、文体活动、心理咨询等服务设施为一体的残疾人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