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残联多种举措帮助残疾人就业
发布时间:2011/9/8 9:44:42 游览人次:2093
为加大对贫困残疾人的扶持力度,帮助残疾人自主创业,提高残疾人的就业率,以解决残疾人的生活困难,永安市残联开展一系列就业扶持政策,主要有:
一、对一户多残、残疾人中的低保户、残疾人零就业家庭的重点对象,开展上门服务和“一对一”援助服务,为他们免费提供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有针对性的特殊服务,确保每位援助对象能够得到“一次职业介绍、一次培训机会和一次物质性援助”。
二、对在就业年龄段、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城乡残疾人,提供免费创业服务和有效的创业信息,实现就业,免费举办职业培训班,通过岗前、岗中、岗后的培训,以提高残疾人的自身素质,提高创业能力。
三、对于培训后的残疾人,给予启动资金,农村残疾人通过种养殖就业的,给予一次500元的补助,帮助他们购买种苗肥料,城市的给予一次1000元的补助。
四、对创业的个体工商户,交纳养老保险的,每年给予30%的养老保险补助。对灵活就业的残疾人参加养老保险的,与劳动部门合作,除了在劳动部门可得到660元的养老补助和300元的医疗补助外,还可在市残联领取300元的养老补助款,连续补三年。仅2010年市残联就为42位残疾人办理养老保险补助,发放资金2.1万元。
五、对缺少生产启动资金的,提供两万元以下两年免息贷款,2009年至今已为32位残疾人提供47.5万元的贷款。
六、对有安置残疾人就业5名以上的基地,按安置残疾人数每年每人补助基地2000元,连续补助3年。对授予残疾人创业基地和就业基地的,给予10000至20000元的扶持,对授予残疾人就业示范户的给予3000元的扶持款,2010年发放资金4.2万元。
七、对当年批准享受政府小额担保贷款或其他小额贷款贴息政策的本市自主创业高校残疾毕业生,可给予一次性10000元的创业基金;对当年批准享受政府小额担保贷款或其他小额贷款贴息政策的自主创业并安置2名以上残疾人就业的本市盲人、聋人市校毕业生,可给予一次性2万元的创业基金。
八、对精神病人自主创业的,可每年给予400元的药费补助和1500元住院补助。
九、将“零就业”残疾人家庭中的残疾人或家庭成员创业的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给予5000元的创业资金。
十、对残疾人自主参加各类培训班并取得技能等能证书的,凭技能证书和发票给予70%的培训补助。
通过开展一系列的扶持政策,我市残疾人的生活水平明显改善,残疾人的就业率明显提高,如张兴仁,男,48岁,肢体残疾,住永安市西洋镇新街村。20多年前的一次车祸中造成残疾,2003年在得到市残联无息贷款扶持承包果园,种植犁、李等果树,开始创业。经过市残联连续3年无息贷款扶持,在镇党委、政府领导关心及镇残联、农业、林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种植规模不断扩大,品种不断增多,2009年又得市残联2万元的扶持无息贷款后,创业的信心更足,发展势头更好,搞起立体多元化种养业。现养母猪25头,年出栏成品猪300多头,兼养山地鸡等,同时种植垦复毛竹100多亩,预计年纯收8万元。2010年被授予“残疾人创业示范户”称号。 永安市残疾人创业基地——紫荆花残疾人专业合作社,基地设在洪田镇洪田村。基地由冯爱男、洪贵州、管昌茂等3名残疾人和庄承桂于2009年6月共同成立,3名残疾人各占10%股份。同时基地还安置2名残疾人。市残联及时送去创业扶持基金1万元,并上门办理无息小额贷款有关手续。该基地主要生产非洲菊10多个品种,第一期、第二期各种植15亩、20亩,共投入50万元。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和农业技术人员的精心指导下,鲜切花已上市,每亩销售收入2.5万元。第三期在小陶镇八一村种植30亩,现鲜花已可采摘。该基地被永安市农业局评为“五有合作社”,并在全市推广经验。2010年被永安市残疾人工作么员会授予残疾人创业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