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坪乡“四措施”服务新农村法制建设
发布时间:2011/9/14 21:21:05 作者:罗燕琴 游览人次:1726
一是抓基层,促规范。加强了乡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了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规章制度,保证了司法行政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文明执法。二是抓排查,重调处。充分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工作模式,正确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切实提高矛盾纠纷的化解效能。三是抓管理,上水平。深入开展了“法律六进”活动,积极帮助农民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四是抓帮教,重矫正。把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作为创建平安乡镇的重要内容,每季度进行排查和情况通报。同时,探索实施“分类管理、因人施教、重点帮扶”的矫正办法,有效提高了矫正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