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日前三明市实施意见出台。
《意见》要求,三明市要落实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同时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据介绍,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要求在流入地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凭流入地所在县(市、区)教育、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协审认定的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劳动合同书、户籍所在学校借读证明(以上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到教育行政部门登记(单边户即父母一方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子女,原则上在原籍学校就读);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登记的人数、中小学开放的校数、学校的容量,统筹分配各校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读人数,并开具“就读批准书”。进城务工就业子女凭此“就读批准书”,并随带上述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指定的学校就读,接收学校不得收借读费。(三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