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农业厅办公室下发《关于2011年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评选结果的通报》,评选出8个优秀案卷,永安市农业局选送的《经营产品质量不合格有机肥料案》榜上有名,三明仅此一卷入选。
今年省农业厅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开展优秀行政处罚案卷评选活动,此次除福州市、莆田市没有报送案卷外,七个设区市农业(畜牧兽医)部门都推荐了案卷。推荐的案卷涵盖了农药、兽药、种子、肥料、饲料、动物检疫等领域。由省农业厅政策法规处牵头,组织由部分市、县(区)法规和执法骨干组成的考评小组,对照《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对案卷从处罚主体、事实证据、法律适用、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评选出2011年度省级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
通报要求通过这次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评选活动,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升农业行政执法机关执法工作的规范和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