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槐南森林派出所原正副所长涉嫌受贿被捕
发布时间:2004/9/2 作者:吴仕镜 林 哲 游览人次:14417
有人曾把森林警察比作猫,比做森林卫士,而把盗伐林木者比作老鼠,比作小偷,多数情况下,我们的森林警察确实捍卫了法律、保护了森林,然而,发生在福建省永安市槐南森林派出所的原正副两位所长分别涉嫌受贿、徇私枉法被逮捕却使人想到,有时猫鼠同眠不是童话,加强对森林公安系统的职务犯罪防范与打击刻不容缓。
2003年3月间,永安市槐南乡皇历村村民罗某为开筑林业便道盗伐了永安市福庄采育场林木8立方多米,被群众举报至槐南林业派出所,原永安市槐南森林派出所所长赖某决定由原副所长人陈某经手暂扣罗某2万元。罗某为逃避刑事追究多次找所长赖某和副所长陈某讲情,同年7月,罗某将从陈某手里“借”来的1万元送给了赖某后,赖同意对这起盗罚林木案件不立案,并同意将由陈某经手暂扣的2万元还给罗某,原副所长人陈某将由其经手暂扣的2万元中的1万元用于抵扣“借款”1万元后,另一万元也未退还给罗某,同样没有对这起盗罚林木案件立案。
今年7月,永安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另外一起案件的过程中发现了少有的线索,经过认真排查分析,认为犯罪嫌疑人赖某利用职便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涉嫌受贿犯罪;犯罪嫌疑人陈某明知罗某涉嫌刑事犯罪,而不履行义务,并企图占有暂扣款,其行为已涉嫌徇私枉法犯罪,经报请检察长立案之后,于8月19日对赖某、陈某俩犯罪嫌疑人依法逮捕。
稿件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