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当没事,逃逸因无证
发布时间:2011/11/30 10:38:08 作者:廖昌照 罗若奖 游览人次:3169
11月29日永安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经过一天的摸排,抓获了一名从江西广昌县到永安工地做管理工作的撞人逃逸司机赖某华。
32岁的赖某华归案后交待说:“11月28日10时,我驾驶二轮摩托车从中天豪苑工地出来,逆行往永安茅坪方向行驶,在茅坪路段碰到一名骑助力车的20多岁女青年,她摔倒从地上爬起来,我就以为没事,考虑到自己没有驾驶证,怕被罚,于是就骑车往城区方向逃,把摩托车藏到同心向上的一家摩托车修理店,想不到车子几换车主还是被你们民警查到了。”
民警小罗出警到现场,反复做群众工作,一名目击者才把肇事车辆车号闽GS9331告诉民警小罗,小罗按车号查到该车是2005年购买的,卖来卖去共有六个车主,然后一个个排查,最终排查到中天豪苑工地管理员赖某华有做案时间,立马追到工地,将他带回大队询问,赖某华在事实面前对撞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办案民警以赖某华无证驾驶、撞人逃逸的违法事实,依法对他进行拘留15天并处无证驾驶200元、逃逸2000元、逆向行驶100元、车子未年检20元等罚金,还要付给伤者医药费、误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