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新婚半个月的永安市民成某到永安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接受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依法处罚:罚款1000元,扣分12分,如要继续开车需重新培训驾驶证。
上月18日20时,永安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在永安城区路段巡逻查酒驾,在永安市美食街路口查到一部小车停在诺奇服装店门口,民警叫司机无人应,正要把车拖走,一年青人从店里跑出来,承认车是他的,但不是他开车。民警要他拿出驾驶证,他说他没有带。讲话中民警闻到他嘴里有酒味,要他酒精测试,他不肯,在民警的一再询问下,心里防线崩溃了,打开车门躲在车上哭了半个小时,直到他父亲赶到动员他打开车门,他哭诉求民警:“过两天我要当新郎了,晚上请帮忙我的人吃饭,陪着喝了几口酒。这时,岳母打电话来催我去买新郎衣,我认为一两分钟的时间没事,就把车开过来,想不到就被你们查到,酒后被处罚,对新婚不利,没彩头,你能不能原谅我?”其父劝解他:“安全是最大的吉利,测一测,请民警照顾先完婚再处罚。”结果成某体内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5毫克,属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同意他父亲的要求。
办案民警小赖提醒:春节将至,喝酒的机会增多,希望以成某为戒,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去酒后驾车,任何理由都躲不过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