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永安市曹远镇某村上网逃犯俞某树由村书记带到坑边派出所投案自首,这样坑边派出所在永安市公安局“破大案,抓逃犯”专项工作竞赛中,半个月内依靠群众抓到两名上网逃犯。
2003年10月,俞某树跟随刘某、李某等4人两次入室盗窃八闽水泥厂铸钢水管等生产性物资,案值1万多元。第二次作案李某、刘某当场被抓,俞某树潜逃,责任民警曾多次追逃未果。今年坑边派出所民警入户调查中,了解到俞某树外逃后家庭缺少劳动力,于是责任区民警就动员其家属,劝俞自首争取宽大,日后回村参加生产,9月1日俞前来自首。
另一名上网逃犯刘某来,去年2、3月伙同社会无业游民共5次偷盗曹远镇汶州片区周边企业的生产物资,作案价值1万多元。去年3月坑边派出所夜间民警巡逻在某厂抓住2名同伙,刘某来负案潜逃到外省打工。今年民警入户调查,上门办证解决了当地村民不少实际困难,村民深为感动,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刘某来双抢期间可能回家帮忙。果真,8月17日中午12时,两村民发现刘某来出现在坑边街头,立即打电话给责任区民警罗国忠。民警赶到时,刘某来已钻入一部大货车正准备驾车再逃,在群众配合下,罗国忠将逃犯刘某来拉下车,带回派出所。
归案后,永安刑警大队农村中队根据俞某树主动投案和刘某来逃跑被抓的情节不同,给俞某树以取保候审,刘某来以刑事拘留的治安刑事处理。(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