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年,永安市政府将益口中学的场所提供给永安市博艺学校使用,100多名学生又有学上了。9月6日,博艺学校校长王金生给从中协调的永安法院执行局法官杨石椿打电话道谢。
原来,2001年3月永安市博艺学校与永安市文体出版服务中心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用了文体中心位于永安市体育场内的场馆及宿舍作为教学场所。2004年3月,合同期满,且被申请人租用的房屋及其他用地因永安市整体规划建设需要,被征用作为永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用地。永安市文体出版服务中心便未继续与永安市博艺学校签订合同,并要求博艺学校搬迁。因学校师生较多,博艺学校一时无法找到合适的场所,未能及时搬迁。永安市文体出版服务中心就此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请求。
判决生效后学校仍然无法按期搬迁。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鉴于情况特殊,永安法院立即向永安市委、市政府进行了汇报,经多次协调,最终,永安市政府将位于永安郊区的益口中学校舍及所有运动场所腾空并租赁给永安市博艺学校专用。原益口中学教师和就学的学生则到城区中学就学和执教。(三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