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权改革后永安出现四种林地流转经营耕作新模式
发布时间:2004/9/21 作者:省林业厅 游览人次:11714
福建永安市集体林权改革后出现四种林地流转经营耕作新模式。一是大户找小户。流转的林地、期限、形式、租金等由大户与各林权持有者自行商定,由林业要素市场提供相关服务,不进行行政干预。二是集体承包转租。通过村或小组与农户协商,把农户家庭林地承包过来,租给公司或大户经营,区域内个别农户不同意的用换林地办法给予调整。三是公司+林农。公司统一经营,林地所有者原林地自种,价格由双方民主评定,利润按比例分成。四是股份合作制。按自愿原则,把农户的林地以村、组为单位集中起来,并按其数量和质量折股量化到户,变产权为股权,收益按股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