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货车进城区通行证需知
发布时间:2012/2/27 9:36:47 作者:永安市公安局交管大队 游览人次:7823
一、为加强我市道路交通管理,缓解城区交通压力,根据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重型中型货车及拖拉机在中心城区行驶的通告》(永政通告[2012]1号)要求,自2012年3月1日起,我市全面禁止重型货车、中型货车及拖拉机在中心城区通行。
二、以上《禁行公告》中所称中心城区是指燕江东路、燕江中路、燕江南路、石门桥、八中桥、巴溪大道、新安路、东坡路、中山路、大溪桥、五四路、江滨路、解放北路、解放路、含笑大道合围区域内。
三、禁行点分别设在:东面的解放路铁桥涵洞路口;南面的石门桥路口、埔岭路八中桥路口、南互通与巴溪大道交叉路口;西面的香樟路大溪桥路口、东坡路的汽车检测站路口;北面的解放北路黄山路口。
四、哪些情况可申领《车辆通行证》
因工程施工、临时货物运输,确需进入禁行区域内的重型货车和中型货车,可向永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申请办理。
五、对持证通行的车辆有何要求
已办理《车辆通行证》的车辆,必须按照通行证上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且不得停放在车行道上装御货物,影响道路畅通。
六、如何申领《车辆通行证》
1、按要求填写《车辆通行证申请表》。(此表可在“永安市公安局公共服务网”下载,或到永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领取。)
2、申办人携带《车辆通行证申请表》、身份证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到永安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永安市巴溪大道126号)办理。因工程施工申请办理的,承建单位需提供建设部门的相关证明。
询问电话:3833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