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宣传现场)
3月份,市残联为了扩大《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及永安市落实《实施办法》出台有关残疾人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主动加入永安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法律学习宣传月》活动。
学习宣传活动由市人大党委会统一领导,市人大党委会内务司法委、市综治办、普法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司法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局、林业局、教育局、广电局、妇联、残联等单位共同参与。从3月4日起,在市区和11个乡镇等组织十二次法律咨询与宣传活动及信访接待活动。本次活动,市残联共发放宣传材料近1000份,接受咨询人次达50次,通过活动,增强了《实施办法》及有关残疾人优惠政策的宣传效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解决实际的问题,促进了当前工作。(永安市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