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永卫(2012)31号文件《关于切实做好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近日,我院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到辖区内托幼机构、学校、卫生所(室)开展手足口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等形式,重点对托幼机构、学校的晨检制度落实、因病缺勤追踪随访情况、玩具和个人用具的清洗消毒、教室和宿舍的开窗通风、疫情管理报告、卫生知识宣传以及食堂的卫生状况等进行检查,同时对卫生所(室)的门诊日志登记、紫外线消毒、医疗废弃物的处理、疫情报告情况等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不足的,执法人员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对托幼机构、学校、卫生所(室)下达手足口病防控意见。此次共监督检查5所托幼机构(学校)、12所卫生所(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