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三明市委分别作出建设“平安福建”、“平安三明”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发展所需。永安作为三明市今年抓的试点城市之一,将按照省委、三明市委的部署,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以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建一流人居环境”为第一追求,以保障做大做强做美“二级城市”为第一选择,以提升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感为第一标准,倾力构筑五大体系,扎实建设“平安永安”,把永安建设成为海峡西岸经济区最繁荣、最和谐、最稳定、最安全的城市之一。
一、构筑宣传教育体系。以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进行全方位地覆盖,形成全市上下的共识,以共识促共为。
一是舆论先行,积极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大力宣传建设“平安永安”重大意义、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和主要任务,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和平安建设的有效做法、经验典型,教育群众、警示社会、促进工作。二是面向学生,积极普及。积极面向学生开展建设“平安永安”教育,加强对学生的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等教育,通过教育每一名学生来影响每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三是社会参与,积极传播。发动各社会成员积极履行建设“平安永安”宣传教育义务,把其融入社会培训、普法教育、文化活动、企业管理等各个领域之中。
二、构筑分层责任体系。明晰并落实党委政府、部门单位、一般市民三个层次的责任,形成良好的导向,以责任到位强合力。
一是党委政府全面负责、统一领导。完善党委、政府建设“平安永安”工作责任制度,加强监督考核,促使各级党委、政府做好建设“平安永安”的各项工作。二是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明确各部门、单位建设“平安永安”具体责任,建立健全部门、单位工作责任制度和标准,加强监督考核,切实做到自主负责、自觉做好,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三是全市市民自觉守则、人人参与。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平安永安”建设的良好氛围,教育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三、构筑社会防控体系。牢固树立三种意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和社会丑恶现象,形成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打击态势,营造良好的治安和经济秩序。
一是树立严打为先的意识。紧紧抓住严打这一建设“平安永安”的首要环节和核心手段,严厉打击各类经济、刑事犯罪,牢牢把握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的主动权,维护社会和市场经济秩序。二是树立预防为主的意识。着力形成全方位的情报信息防线、地界查控防线、内部单位安全保卫防线和社区治安巡逻防线,构建公安管面、乡镇(街道)管片、村(居)管点的三级防控网络,加强对重点地区、部门、时段、行业和人群的管理,把可防性案件坚决防住。三是树立基层为重的意识。把抓基层、强基础作为治本之策,做到领导、力量、措施、责任“四个下移”,以基层的平安确保全市的平安;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继续推行每月15日信访接待和16日信访协调制度,确保不稳定苗头发现得了、化解得早、处理得好。
四、构筑工作队伍体系。培育高素质队伍,形成专群结合、齐抓共促的格局,以高质量的工作出实效。
一是抓好政法队伍这一骨干力量建设。加强政法系统各单位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发挥好表率作用,以班子的率先垂范带动整个政法队伍的作风。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科技强警,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政法队伍。二是抓好治安队伍这一辅助力量建设。明确工作职责、义务和权限,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各种培训,严把人员“进口关”、“出口关”,不断强化保安、内保、城乡基层治保、治安信息员和农村调解会、村护队等队伍建设。三是抓好群众队伍这一基本力量建设。树立人民群众是建设“平安永安”主体的意识,广泛开展群众性的邻居共防、群众协防的群防群治、自防自治活动,最大限度地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平安建设的各项工作,构筑起维护社会稳定的铜墙铁壁;健全完善广大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激励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大力褒奖见义勇为先进人物。
五、构筑监督考核体系。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规范,形成上下贯通的督促机制,以机制抓落实。
一是明确职责,做到监督有序。细化建设“平安永安”的监督职责,不断提高监督人员素质,确保监督规范、公平、公正和有序实施。二是健全制度,做到考核有据。主要是完善公众安全感监测、重点目标考核、各级各部门工作评估。三是加强督查,做到奖惩有力。坚持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明查暗访相结合,坚决实行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并兑现奖惩,不断推动建设“平安永安”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