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日上午9时许,永安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谢明江同志,忽然接到永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的信息通报说,在永安市绕城公路霞鹤路段,有一部大货车因交通事故,把公路一侧的部分护栏设施给撞坏了,请立即派人到现场勘验,以便确定肇事车主应负的赔偿责任。
得到这一消息的谢明江同志,虽然还在安砂一带进行路检治超,但他通过手机电话,立即通知在家的执法人员温怀辉、洪永生、苏建武以及交通局工程科人员前往事故现场勘验。经实地察看,发现肇事车辆已将公路一侧一段约20米长的W型公路护栏给撞坏了。最后,交通执法人员根据相关的公路法规,作出了责令肇事车主将损坏的公路设施予以恢复原状的处理决定。由于有了交通执法人员的及时介入与勘验,使公路设施得到了及时有效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