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称,森林覆盖率高达83.2%%,是我国南方48个重点林业县(市)之一。2003年4月,福建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借助这一良好机遇,永安市集林权制度改革全面启动。在全国率先基本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还山于民”之后,通过不断进行“大胆”的综
合配套改革“还利于民”,激发了林农造林护林的积极性,一改过去“今天有林就砍,明天怎么过不管”的乱砍滥伐局面,林地生产力大幅度提升,初步解决了“农民增收难、集体经济增收难、富余劳力就业难、林业可持续发展难”等当前林区所面临的突出问题。试点为先稳步推进林改
截至今年7月15日,永安市共已完成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面积195.65万亩,占全市应改集体商品林面积的95.7%%,集体商品林经营承包合同签订面积194.38万亩,占任务的95.1%%,在全国率先基本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以林为主的永安市,林权改革任务艰巨,各种情况错综复杂,永安市是如何在短时间内完成上述任务的?
———抓住“牛鼻子”搞试点。该市首先选择洪田镇洪田村作为试点。试点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把林权“要不要改”和“怎么改”等问题交给村民,通过反复讨论,让村民明白林权制度的意义、目的,并根据《村民组织法》,由村民代表大会以2/3的多数定下一套可操作的改革方案。透明、民主的改革,激发了群众的积极性。很快地,该村全面完成了林权深化改革和登记发换证工作,试点获得成功。
———全民动员形成合力。对此次林改,部分干部群众思想顾虑较多,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怕“乱”、怕“减”、怕“动”的三怕思想,担心由此引起乱砍滥伐、减少财政收入和集体收入、动摇基层政权稳定局势等问题。为此,该市利用各种途径宣传林权制度改革的意义和政策,并组织相关人员培训。
———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永安市及时制定台出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因地制宜地设计了“林权到户、联户经营”、“林权转让、自主经营”、“形成实体、规模经营”、“林地租赁、自主经营”等多种改革模式,林农想参与哪种形式的改革,完全由自己决定。
在率先基本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还山于民”之后,更为关键的是,如何真正“还利于民”,让林农利益尽快实现?如何保证森林资源的可持续经营和森林生态系统的建立?如何保证林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永安市的答案是:充分发挥“林改”的最大效应,不断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基于“还利于民”的想法,早在2002年前后,永安市就出台了深化集体林木材流通体制改革、深化林业税费改革、深化毛竹林政管理制度改革等三条措施,全面实行集体林木材产销直接见面、市场竞争经营的新体制。同时,率先在三明大幅度降低了商品木材税费起征价格,并对进入市内加工企业的笋竹产品,该市也不再办理运输凭证并取消了部分检查和收费。这就为林权制度的进一步改革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在此基础上,今年5月,该市又启动了一系列相关配套改革,积极构建林业六大体系,力争创新体制机制,促进林区可持续发展。
———新的林业生产要素体系。组建林权登记管理中心、木材交易中心、资产评估中心、林业法律与科技服务中心等4个中心,为林业商品、资本、技术、信息、劳动力等要素的配置与流转提供平台,为林农提供林权登记、技术服务、信息发布、市场交易等方面的服务。目前,已形成以永安市政府林权登记管理中心为核心,遍及全市各乡镇的林权登记管理服务网络,全市已完成林权流转交易面积10万亩,交易金额达3000万元,通过林权的依法规范流转,盘活了森林资产,有效解决了林业投资周期长、变现难的问题。同时,还将依托林权登记管理中心,为金融机构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提供林权证管理服务,建立新的林业投入机制,目前全市已有45户林竹经营大户以林权证抵押贷款257万元,为林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新的林业合作组织体系。集体林承包到户以后,以户为单位经营规模偏小的问题随即出现,大多数林农经营管护面积介于几十亩到百来亩之间,不利于规模效益的发挥。通过政府的因势利导,目前一批股份制林场、家庭合作林场等新的经营实体已应运而生,全市各种家庭合作林场的经营规模已达10万亩左右。
———新的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目前已出现两类不同性质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一是“官办”性质,包括新设立的“四个中心”各乡镇的林权登记管理分中心、林业社会化服务总协会以及原有的伐区调查中心、设计及检验中心等。一是“民办“性质的农村自律组织,是为解决林改后分散经营所带来的种苗、技术、营销、管护等问题而建立的民办、民管、民监督、民受益的中介服务机构。民办服务组织的出现使探索从现有乡—村—组三级体制转为乡—村—协会运作的农村工作新模式提供了机会。
———新的林业产业集群体系。林权证拿到后,该种什么树?怎样实现速生丰产?木材卖往哪里?等等均成了林农最关心的话题,为消除广大林农培育林业资源的后顾忧,永安市提出了建设“两个百万亩”和“两个中心”的发展战略,即建设100万亩以毛竹为主的竹林基地、100万亩以要树为主的速生丰产林基地,建成全省竹材高效利用中心和木材人造板加工中心,以实现资源培育与产业建设的对接,以资源培育为林业产业集群建设提供支持,以林业产业集群体系建设带动森林资源的培育。
———新的林业保护体系。政府引导广大林农建立健全防火、防盗、防病虫害的林业“三防”体系,使巡山护林的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并探索建立更加科学完善的林业保护体系。
———新的林区社会保障体系。一是促使村级集体从林地使用费和现有承包经营分成及林木转让价款中,获得长期、稳定的收入。目前全市228个行政村每年仅林地使用费这项就可收入2000多万元,平均每个村收入7—8万元。二是通过规范村财二次分配,促使更多的村财用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重点解决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幼有所教、穷有所帮等亟等解决的问题。林区深层矛盾迎刃而解
随着林权明晰到户以及各项配套改革举措的推进,林区长期以来面临的一些深层矛盾和难点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出现了“资源增量、农民增收、社会增效”的“三增”局面,显示出一派新气象:
———林农造林护林积极性极大提高,乱砍滥伐等现象明显减少。今年,该市共完成更新造林9.2万亩,其中林农个人造林达94%%以上,比林权改革前的2002年分别增加一倍左右。全市乱砍盗伐等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大幅度下降,2003年比2002年减少了24.1%%,2004年1—5月比2003年同期减少了44.2%%。
———山林集约经营水平进一步提高,林地生产力大幅度提升。有了林权证,林农敢于在资金上投入、在科技上投入、在劳动上投入,林业集约化经营程度明显提高。上坪乡龙共村杨国松等20个农户承包经营的“竹子现代科技园区”,在竹林内采取深翻、施肥、稻草覆盖、引水喷灌等丰产培育措施。目前,园区内最大毛竹的眉径已达6厘米,年产值已由原来的每亩150元提高到1100多元。
———林业产业建设蓬勃发展,各种生产要素快速聚集,现代林业产业发展的雏形已初步形成。全市已拥有各类木竹加工企业190余家,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46家,木材加工产品20多种,已成为全国木竹人造板门类最多、品种最齐全的加工基地之一。预计到2008年两个百万亩基地建成后,可实现年生产木材100万立方米,毛竹材2900万根,林产品有效供给能力将进一步增加。
———“三农”问题得到初步解决,“农民增收难、集体经济收难、富余劳力就业难、林业可持续发展难”等当前林区所面临的突出问题已初步得到解决。2003年,该市农民人均林业收入已达1913元,占总收入的47.6%%。目前,全市林业产业共已消化吸收农村劳动力58436名,占全市农村劳动力总数的55.7%%,预计到2008年,不仅可以实现农村劳动力全部就地消化的目标,而且还可吸收外来劳力1.5万—2万人。同时,由于承包林地的使用费不断提高,村集体的林地有偿使用费也有所提高,基层政权建设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也有了一定的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