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34岁妇女周某从江苏省泗县给永安公安局燕南派出所挂电话,告诉民警她回家后,找到了一份工作。
7月24日15时,燕南派出所民警接到某超市报警:有一名妇女偷窃超市食品当场被抓。民警兰旺隆、邓晓诚出警将这名妇女带回派出所。她啼啼哭哭诉说:“我一生很苦,3岁时被亲生父母卖给邻县人,12岁时从养父母口中探到生身父母的姓名和地址,偷偷跑回江苏泗县,随后生身父母把我带到浙江省杭州市一起收捡废品,17岁时生母为赚一笔钱将我嫁给他人为妻,夫妻不和经常吵架打架,生有一儿今年17岁,跟我也没有感情,7月16日丈夫又殴打我,我离家出走,19日来到永安,第一份工作洗碗,我还在气头上,连洗破了3个碗,被老板辞了,第二天又找了一份做卫生的工作,包吃住还可以拿800元,我在拖地板时摔倒,又被老板辞了,我没钱,只能夜里住公厕,偷食品是肚子饿了。”她拒绝回答亲人的姓名、地址,表示坚决不回家,吃住在派出所再去找工作。
办案民警将这一案情向所长黄峰华汇报,所长请来心理医师给她进行心理疏导,通过疏导,34岁的周某频频点头,将家人的姓名、地址告诉民警,同意民警去联系家人带她回家。
经民警调查,周某盗窃超市食物涉案金额129.4元,公安机关依法对周某治安拘留3天,好心民警郑群买车票送她上火车回江苏泗县老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