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根据林业生产方式和组织形式发生重大变化这个实际,我市积极引导民间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实施林业生产的规模经高效营,实现农村“两个增收”目标。目前,我市股份合作林场、家庭林场已组建33个,经营面积达14.4万亩,已注册登记的规范化股份制林场达3家。
林权制度改革后,林业的生产方式和组织形式发生很大变化,在短期内,由于山林分到了千家万户,形成了一种以“单家独户”经营为主的格局。针对这种不利于林业经营水平提高和生产力发展的现状,我市加强引导,在完善经营机制、确保运作规范和进一步发挥其典型示范作用上下功夫,引导民间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实施林业生产高效规模经营。今年初,市里统一制作下发了股份合作林场、家庭合作林场等章程范本供广大林农参考,进一步规范林业合作经济组织,有力地推动了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康、有序、规范地发展。在明晰林权、林农自愿和明确利益分配的基础上,引导创建了一批以家庭联合经营、委托经营、合作林场、股份制林场等形式的林业经营实体,实现规模经营,提高经营效益。林改初始,贡川镇红安村邓庆田为主的7户林农就创办了家庭式合作林场,7位股东折价入股的山林面积为840亩,股东山林股本占80%,现金10万元入股占股本20%作为启动和运转资金,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制定了《家庭合作林场章程》。这种做法在当地起到了带头作用,目前规模正在进一步扩大。森发桉树有限公司大胆采取了合作林农、共同管理的经营模式,即在受让林农原承包山场的同时,根据山场的评估价值提留10-50%出让给林农合作经营,经双方签订合同、明确合作期限与权益比例,解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增加了林农收入。这种新的经营管理办法,防止和克服了因为集体林改革导致了林农在农村经营体制改革中“失地”的现象。在典型的引导示范下,许多农民群众自发地成立了各种经营组织,洪田镇张义淼5户组建了东森股份合作林场, 经营面积达6212亩;大湖镇范益光3户组建翠峰股份合作林场, 经营面积也达到5835亩;森发技贸有限公司规模经营面积达47000亩,燕林开发有限公司5100亩;永林集团总公司经营面积12000亩。据统计,目前各种经济组织的规模经营面积达64100亩
各乡镇结合当地实际,围绕村财和林农增收、加大社会投入林业、提高林地价值、,建立中介机构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壮大 “公司+基地+农户”规模、林改促村财实现千万元、林权转让与抵押贷款等八大类典型,共树立与培育31个典型。洪田镇党委书记指导成立洪田竹材半成品加工协会和亨雅竹业公司+协会+农户模式,小陶镇党委书记指导永明木业与大陶口家庭股份合作林场 和小陶上湖口村部份承包大户建立公司+基地+农户模式,西洋镇党委书记多次深入虎山村指导林改促村财增收和家庭股份合作林场的筹建;槐南乡乡长多次深入溪南村游正赞等8户林农筹建家庭股份合作林场。
按照市里《关于加快林业社会化服务协会发展的意见》,全市11个乡镇分别成立了乡镇林业社会化服务总协会,各村也纷纷组建了各类专业协会。目前,全市已组建的各类专业协会共2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