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日报讯记者昨天获悉,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闽价〖2004〗费273号文规定,我省对自学考试报名费收费标准作出调整。从今年11月20日开始,我省向社会开放专业考试报名费(含初考、复考与免考)由每生24元调整为每生40元;委托开考专业考试报名费(含初考、复考)由每生40元调整为每生50元。
为操作方便和减轻考生负担,申请免考费用不分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业务部门(学校)委托开考专业以及开考体制改革专业,一律按申请的课程数即每生每门课程40元收取。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等省自考办组织的非学历证书考试并允许抵顶自学考试的课程,以及凭已获自考毕业证书申请免试已通过的课程,免收其申请免考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