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
市政协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常委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永安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2年12月28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的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三届永安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三届永安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3、列席永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4、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永安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出席会议人员
政协第十三届永安市委员会委员。
三、列席会议人员
1、市副处级以上领导;
2、市几套班子离退休领导;
3、在永安的省、三明市政协委员;
4、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统战委员;
5、市直部、委、办、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1人;
6、市政协机关副科以上干部和离退休同志;
7、驻永安的中央、省、三明市属单位领导。
四、会议时间、地点
2012年12月28日至30日在市行政中心礼堂(市政府一楼)召开,会期3天。请与会人员于12月28日下午2:30至5:00到永安大酒店一楼大厅报到。
五、其它事项
1、全体出席、列席人员应准时参加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在会前3天书面请假。政协委员报市政协批准,列席会议的市直单位领导报市委组织部批准;
2、家不在市区的出席、列席人员由大会秘书处安排食宿;家在市区的出席、列席人员不安排食宿;
3、请委员随带提出的提案交大会提案组;
4、请与会的市政协委员参加开幕大会和闭幕大会时着正装;
5、请与会人员接此通知后,安排好工作,准时报到。
永安市政协办公室
201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