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永安市公安局及时查处一起在公共场所停放尸体的案件,6名主要当事人被治安拘留。
12月23日上午10时许,该市燕西某小区的罗某因父亲的丧葬费、医疗费等原因与单位安泰物业达不成协议,纠集了几名亲属将装有尸体的棺材抬到燕江中路大榕树路段摆设灵堂,烧纸钱,阻碍行人和车辆的通行,严重扰乱公共秩序。
案件发生之后,该市政法委、市公安局等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进行说服教育工作和疏导交通。在当事人不听劝阻的情况下,该市公安局调集城区派出所、治安、刑侦、综合应急大队等60余人,果断采取措施,依法拆除灵堂,将违法人员强行带离现场。经过调查取证,罗某等6名主要当事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分别被处5至10日的拘留。
据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5条规定,在公共场所停放尸体或者因停放尸体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秩序,不听劝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如果是更严重点还可能构成犯罪。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合法合理的诉求要通过合法的渠道表达,触犯法律的事情不要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