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证开报废车,被抓才后悔
发布时间:2013/2/1 16:08:15 作者:廖昌照 游览人次:2945
2月1日,永安一市民因伪装驾驶证,驾驶报废农用车,被依法罚款3500元,吊销驾驶证,农用车必须强行报废。这一市民被抓才后悔,违法处理这么重,教训很深刻。
永安市公安局燕西派出所民警多次接到群众举报:52岁的燕北市民童某清购买的自卸农用车已到报废期,他办了一本假的行驶证继续跑运输。民警多次出警拦截,都找不到这部报废车。民警再做报警人工作,2月1日民警在报警人指引下在下渡村一民房拖走这部报废车,车主赶到派出所问民警为何拖走他的车,民警要求他出示机动车登记证书,发现该车2001年10月登记,按机动车报废年限:该车型为10年,童某清2011年9月从他人购来未在延缓期6个月内办理年检,却投机取巧办理一本吉林省农机安全监理站核准的行驶证,经民警全国交通证件系统查询是假证,因此,童某清涉嫌伪装行驶证,依法罚款2000元,扣押车辆,同时涉嫌驾驶报废汽车违法,罚款1500元,吊销驾驶证、收缴车辆强制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