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11月5日,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法院对张顺锋等诈骗一案进行一审宣判。以诈骗罪判处张顺锋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杨开加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施诈技,贪心人上钩
2004年8月11日上午,杨开加、熊庆根、陈赐荣、小丁、阿江等人从连城县文亨路段坐上了由连城开往三明的大巴客车上,张顺锋驾驶别克轿车跟随车后准备接应。当车行使至永安市小陶镇湖口路段时,杨开加谎称其钱包丢失,并称其归国华侨,内有许多外币,同时有更为重要的华侨“回乡证”,并表示若捡到钱包的人将钱包还给他,他一定给予重谢。此时,杨开加同伙中的另一人假装捡到钱包的“好心人”并将钱包发还“归国华侨”。“归国华侨”连连致谢的同时从钱包中取出一牒外币作为酬谢。
不久,“归国华侨”下车。“好心人”在“归国华侨”下车后,将外币使出仔细端详,并唠叨:“这是什么外币,值不值钱?”。此时,一名自称是银行工作的人员的同伙热心地说:“我看一下,我在永安银行上班”。“热心人”“仔细”看了一番,“这外币很值钱,一块钱可以换人民币六块多,换我几张好不好?”
“可以” ,“好心人”答应到。
于是“银行员”拿了400元与与“好心人换了面额100元的外币。这时,另两同伙也拿出人民币从“好心人”手上换取了几张外币。看见许多人都以1:4换取了可以1:6兑换的外币。要到永安购买黄豆回连城做豆腐生意的被害人赖某和华某将货款3300元换成外币。
诈骗得手开溜,被害人警觉报警
正当两名被害人正为以抵价换取外币,做发财梦的同时,“好心人”、“银行员”和其他两名换取外币的同伙们都悄悄下车了。乘客们还看到所有上车的人都上了一辆轿车。原来诈骗得手后,被告人杨开加与熊庆根、陈赐荣、小丁、阿江等人先后下车后,乘坐由张顺锋驾驶的别克轿车往永安方向逃窜。在永安市小陶镇陈赐荣等人下车后。当“好心人”、“银行员”和其他两名换取外币的同伙都下车后,两名被害人才警觉起来,发现上当。于是,他们到永安市公安局小陶派出所报警。
骗子落网,受惩
小陶派出所接警后,立即与洪田派出所联系。洪田派出所干警在下,被告人张顺锋开车行到洪田路段被洪田派出所干警拦截,被告人张顺锋、杨开加被抓获。
案发后被告人张顺锋及其亲属退出赃款人民3300元,并由公安机关发还失主。
永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顺锋、杨开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他人钱财,数额圈套,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遂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以诈骗罪判处张顺锋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杨开加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法官提示]
本案被告人的诈骗手段并不高明,不少媒体都呈报道过类似案例。然而两被害人还是让骗子们得呈。分析原因,只有一个“字”,那就是贪。世上哪有那么便宜的事。“天上不会掉馅饼”,谁都知道。而且一块钱可以换人民币六块多,“好心人”怎么会四块钱换给你呢?因此,法官在这里提醒大家,当您日常生活有遇到类似的“好运”时,一定要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