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人”酒后驾车被查 民警处罚对事不认人
发布时间:2013/3/8 15:57:24 作者:廖昌照 游览人次:4163
3月8日,三明市某县41岁的大王终于理解永安民警对他半个月前的一次酒驾处罚,到永安交管大队来处理,并感叹地说:“我已经想开了,永安民警执法公正,酒驾处罚对事不对人。是对我好,否则发生交通事故,我就摊大事了。”
2月21日,大王到永安参加书法比赛,赛后大家相聚欢庆,自然就喝几杯酒,21时30分,大王接到永安住在牺和路的朋友电话邀他喝茶,他自信地认为21时后无人查酒驾,查到未入电脑也可以说情,他毫不犹豫地骑他人两轮摩托车前往。21时45分在牺和路段被燕南派出所民警林龙、郑群查到。开始,大王求情说:“我是文化人,来永安比赛,喝点酒图个欢喜,正月还没过不喝酒显得不尽人情,就原谅我吧。”两民警让他吹气测试酒精含量,他不配合,漫骂:“我在他县都可以通融,只有永安的民警这样野蛮执法,破坏节日气氛。”还不断给永安朋友挂电话来求情,两民警翻开相关酒驾、醉驾违法处罚条款向他作解释,他还是不听甚至否认有喝酒,民警只好顺水推舟劝他到医院抽血,测到他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56毫克,属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要求他第二天到交管大队处理:扣证12分,罚款1000元。
大王回到他所在县后还是想不通,通过朋友不断打电话向永安交警求情,朋友、同事、家人共同教育他:酒后驾车,你踏上法律的高压线,醉酒驾车入刑写进刑法,所有民警都必须依法办案,酒驾查处对事不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