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牌之痛
发布时间:2013/3/15 14:45:25 作者:廖昌照 游览人次:4299
3月15日,永安市个体运输煤炭车主小吴及驾驶员小陈到永安交管大队接受套牌的处罚。无奈之下车主小吴说出此次套牌之痛:“套牌事实暴露之后,朋友和亲戚没有了;要依法接受处罚,扣12分,罚款2000元,B证降为C证,货车不能开了;还要承担套牌后所有行车违法的处罚。”
3月7日8时,值班民警罗若奖接到报警:“我的车被人套牌,套牌车现在停在永安西门电站边的停车场。”
永安交管大队副大队长严宗幸和值班民警赶到现场,报警人小刘指着一部福环牌载重车套用他华菱牌同类车型的闽G28105号车牌。民警叫车主刘某将车子也开到这个临时停车场,让两部车牌相同的车子并排停着让民警拍照取证。民警蹲下看车牌,伪真很象的套牌黄色底没有闽字暗底记,这是真假车牌的识别之一。
民警向停车场负责人询问套牌车停放情况,值班人说:“我只顾收钱,让这部车驾驶员走了,也有先停车后交钱的先例,这部车也在这停了一段时间,驾驶人较胖较矮,有在附近购房或租房子住,一般运煤。”
民警向车主刘某和驾驶员小廖调查了解情况,小廖告诉民警:“春节前,有人发现这部套牌车停在这里,我转告车主,车主大刘派人盯哨,直到今天被盯到后报警。”套牌车子强行被拖走。
2小时后,车主安砂某村的小吴来交管大队申明:“该车去年4月从永安重汽花28万购来,依规挂牌车牌号为28161,经营煤炭生意拉煤用,因在高速路上超载、超速违法被扣分并列为黑名单,一周前我叫驾驶员小陈挂上28105号车牌。”
找到套片车主和驾驶人后,交警连续三天通知被套牌的28105号车主刘某及驾驶员小廖来处理,两人均以工作忙、出差为由不来交管大队,套牌车主小吴也直说白话:“我和刘某的侄子是好朋友,还有亲戚关系,他们没面子来,你们就依法对我们进行处理。”无奈之下,办案民警江少华只好依法做出上述处罚。
民警告诉笔者,套牌的目的有两个:一是套上别人的车牌,路上的违法处罚转嫁到他人,让他人来给交罚款扣分;二是亲戚、朋友之间的套牌,达到运输过程偷漏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