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毁护栏就逃逸 自负赔偿方后悔
发布时间:2013/3/26 15:53:33 作者:廖昌照 游览人次:3252
3月26日,永安市民小邱来永安交警大队说他在城区撞毁护栏后,因害怕离开现场。交管大队事故中队人认定本起交通事故为逃逸,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护栏赔偿9888元和修车2万,需要肇事司机小邱自己负担。还要逃逸处罚记12分、罚款2000元。小邱后悔不报警,侥幸行事摊上大事了。
24日11时15分,检查防护栏安全的巡逻队员小张报警:永安城区茅坪路段有21米中心隔离护栏被撞毁,出警交警刘振福从监控录像中查这一时段的行车状况,其中一部大众牌闽G77**D的轿车行车缓慢,估计车轮破损严重所致,有重大嫌疑。25日,通过车辆信息系统去联系车主安砂镇某村27岁的小邱未联系上。
26日,小邱迫于压力到交管大队说明肇事过程:“当晚吃过饭后,送一朋友到机械厂,返回龙岭家的路上,在茅坪路段拾掉落在驾驶室的手机时,驾驶方向偏离车子撞到中心护栏,人一紧张又踩错油门,连接撞毁护栏8片(21米)。当时我下车看,未撞到人,因与管理护栏的张老板较熟悉,加上心理害怕没报警。第二天7时挂电话给张老板的女儿报告情况,8时将撞坏的车子开到中山路修车店维护,修车要2万元,为了索赔,下午3时40分才向投保的公司报告,业务员要求我到交管大队,由交警作出事故认定。”
刘振福等交警经过多方调查取证,小邱肇事后不报警保护现场,也未与受害方达成赔偿协议,擅自驾车离开现场躲避处罚,这就构成肇事逃逸行为。因此,交警依法对小邱作出以上处罚。
办案民警刘振福告诉笔者:“此类逃逸一般有酒驾的隐情,当场报案就要酒精测试,第二、三天来投案就测不到,以为这样民警就拿他没办法,其实酒驾和逃逸处罚都一样,民事赔偿投保的保险公司依法拒赔,希望这类驾驶人今后不要投机取巧心存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