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都市报讯 记者昨从省建设厅获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近日联合下发《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建筑企业的工资支付行为。这意味着以后包工头再也不能替工人领工资了,农民工可以按月领薪。
《办法》明确了解决工资支付扯皮的措施。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企业因被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追回的被拖欠工程款,应优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