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妇幼保健院做好“两非”专项治理自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3/4/19 10:22:23 作者:陈艺芳 游览人次:8799
根据《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2009〕19号)精神,永安市妇幼保健院针对禁止“两非”和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进行自查。
一是制定开展打击“两非”工作实施方案,调整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专项治理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召开会议,对打击“两非”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二是建立健全医疗保健服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B超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物使用管理制度、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相关科室落实B超购置申报备案管理制度,B超检查登记备案制度,终止妊娠药物使用管理制度,新生儿出生、死亡登记和报告制度。
三是组织妇产科人员、彩超、B超室人员、药房人员学习打击“两非”法律法规,单位LED显示屏宣传“严禁两非”标语,妇产科门口公开医生、助产人员姓名、职务、职称、相片,禁止“两非”制度上墙,设置“严禁两非”的醒目标志以示警戒,并公开市卫生局、纪检、市计生局、市卫生监督所举报电话。
四是与妇产科及彩超、B超室人员、药房人员签订严禁“两非”责任书,落实责任措施,把打击“两非”列入绩效考评内容。
五是严肃纪律、依法打击。对涉案的人员和科室,一经查实,对“两非”行为直接人员,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资格)直至开除公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科室负责人给予降级、撤职等行政处分;涉及参与非法胎儿性别鉴定、非法终止妊娠行为的科室和个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通过自查,永安市妇幼保健院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打击“两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重大意义,自觉遵纪守法,自觉抵制和反对涉及“两非”的各类违法行为,营造了良好的工作与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