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立医院试行医生(技师、临床药师)年薪制
发布时间:2013/5/10 8:47:28 作者:严秀妹 游览人次:5633
为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提高医生待遇,稳定医生骨干队伍,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廉洁从医行为,充分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4月26日下午,永安市立医院召开第六届第五次职工代表(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永安市立医院实施医生(技师、临床药师)年薪制方案(试行)》,2013年将按该方案试行。
市立医院根据医生不同岗位工作强度、医疗风险、工作资质等将薪金分为三级四档,按每级递减10%确定总薪金封顶数。年薪发放采用“月度基薪、季度和年度考评”相结合后分批兑现的原则,按照综合考核与医德考核的得分率进行分级发放,考核不合格的仅发给基本年薪。要使医师年薪制顺利执行,医院必须增收节支,增加扣除了药费、检查费、检验费后的医疗收入(含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确实体现了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技术水平,体现了多劳多得,打破了大锅饭;同时,由于医疗收入与药费、检查费、检验费无关,避免了医院为追求经济利益而乱开药、乱检查,真正体现了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如果医疗收入未提高,医生的收入反而比实行年薪制之前的收入还低。实行医生年薪制是市立医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的一大举措,也是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