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立医院实行单病种付费
发布时间:2013/5/15 10:51:19 作者:严秀妹 游览人次:2840
近日,永安市立医院按照《三明市住院患者单病种付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实行单病种付费。该方案的实施加强了对医疗服务的监控,控制了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了人民群众看病负担。
首批单病种付费有阑尾炎、腹股沟斜疝、剖腹产、顺产等30个单病种实行统一定价,对城镇职工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象(含城镇居民)住院实行单病种费用总额包干,凡第一诊断符合单病种者,在征得患者及家属的同意下,一律纳入单病种付费管理。如顺产医保核定费用为2000元,其中城镇职工需自付300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象(含城镇居民)需自付1120元,市立医院只能按该定额或低于该定额收取费用,实际发生费用若超出定额,超支部分由医院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