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撞人想赖账,目击证人锁定他
发布时间:2013/5/30 10:04:07 作者:廖昌照 游览人次:5013
5月26日晚上,永安市一名醉酒驾驶摩托车的司机在三名目击证人的作证下,被交警先带到医院治疗,后将承担法律和民事赔偿责任。这名司机姓李,今年41岁,是永安市某厂职工。
东坡路左侧永安一中后门的多名目击证人亲眼目睹了惊人的一幕:19点40分,一名骑摩托车的男子从吉山方向驾驶摩托车飞快下坡,撞到福州来永安在东坡刚办完事出去的行人张女士,张女士从二勘食堂门前的斑马线滚了几滚摔到左侧路面边沿,手脚均受伤。同时李某也重摔在地,摩托车压在他身上,三名目击证人立马赶过去,搬开摩托车将他扶起坐在地上,这名司机满身酒气后又睡在地上直喘粗气,等待民警来处理。
交警赶到,李某否定自己骑车,声明自己酒喝多了,过马路被人撞倒,是受害者,要交警去寻找肇事司机为治疗买单。让三名目击证人目瞪口呆一起作证:“我们亲眼看到你骑摩托车把张女士撞倒的,你怎么诬赖别人!”李某睁开眼睛看到还是这些人,不得不承认自己赖账的目的是想逃脱醉驾被严厉处罚和承担撞人的赔偿责任。交警看到李某和张女士身上都受伤,先送他们到医院治疗,然后依法处理这起醉驾引发的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