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在全市率先实行医疗危险废弃物品集中处理
发布时间:2003/7/21 作者:(林滨川郑前远) 游览人次:5437
本报讯永安市药监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福建省医疗机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使用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各医疗机构的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的购进、使用、销毁记录。该局年初与卫生等部门联合制定医疗危险废弃物品集中处理制度,通过公开招标成立的永安市丰泉医疗临床弃物收购站,与各医疗机构就医疗危险废弃物品的收集、运输、焚烧、付款办法等有关事项签订具体合同,各医疗机构按规定将医院医疗危险废弃物品浸泡、消毒、毁形、打包后集中放在固定地点,由收购站每两天到该单位收集一次,每两天按要求集中处理一次。通过集中处置,既确保了医疗废物按规定无害化处理,杜绝了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使用后的隐患,又符合环保要求,改善了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