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他知后果,侥幸占了上风
发布时间:2013/7/22 9:34:49 作者:廖昌照 游览人次:2584
7月20日21时40分,30岁的福清市民林某旺驾驶的轿车被交警拦下,没有对他进行酒精测试,林某旺就对查酒驾民警说:“后果严重了,我将被你们扣证6个月、记12分、罚款1000元。”为何对酒驾处罚条文这么清楚的青年人会明知故犯去踩踏“酒驾”的高压线呢?请听林某旺以下细述说。
7月18日,林某旺从福清市开轿车到永安,20日到建福水泥厂矿山为一亲戚过生日,由于高兴晚餐酒喝了不少,同行的嫂嫂要到永安,在座的许多人劝他酒后不能驾车,建议其嫂步行2公里到曹远镇标候公交车,有一人插话说:“2公里路没人查,送到镇标回矿山过夜,包你没事。”林某旺觉得有道理,在福清乡下也有过酒后驾驶的经历,于是心存侥幸也想试试看,同时感到酒驾如被抓后果重,心里害怕犹豫不决,等到21时30分,又有人说:“乡下查酒驾一般21时就结束了,可以走了。”结果心存侥幸的心理占据上风,林某旺酒驾开车送嫂嫂到镇标,就被永安交管大队近期开展常纠违降事故活动的副大队长黄中亮、事故中队长李威抓到。黄中亮教育他:“如果今天不是我们来纠违制止你,让你继续酒驾,说不定发生车祸后果不堪设想,开车一定要珍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经酒精测试林某旺体内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8毫克。林某旺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扣证6个月,记12分,罚款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