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安部交管局公布今年以来在甘肃庆阳、安徽巢湖、江西抚州、安徽合肥等地发生的4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情况,同时,还公布了对河南项城市明航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客车严重超员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情况,44名在事故中负有直接责任的驾驶人、负有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的公司法人,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受到了责任追究,涉嫌构成犯罪的已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据悉,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自6月起,公安部在全国部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要求以铁腕整治突出问题,对于不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安全监管责任、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彻查,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新闻链接:
今年以来4起道路交通事故和1起旅游客运车辆严重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典型案例
——重大事故责任追究案例
甘肃庆阳“2.1”道路交通事故
基本情况:1月31日,河北衡水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驾驶人姜辉驾驶冀T23171号合客牌大型普通客车核载47人,实载54人(其中7名儿童),从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滩里镇富管营村驶往甘肃省宁县。2月1日21时30分,车辆行至甘肃省庆阳市境内宁五公路2公里加200米处转弯下坡路段时,撞击弯道外侧波形防护栏后驶出路外,坠入29.2米深的坡下林地,车辆起火燃烧,造成18人死亡,32人受伤。
责任追究情况:责任追究16人,其中判刑1人,移送起诉1人,逮捕1人,立案调查13人。河北省衡水市交通运输局运管处客运科科长庞玉峰,因对客运企业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违规批准向衡水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发放空白包车证,由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渎职罪批准逮捕;衡水市交通运输局运管科负责包车标牌申领的工作人员万俊娥,因对客运企业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违规发放空白包车证,已由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渎职罪立案调查。对河北衡水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违规使用空白包车证、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以及GPS监控室工作制度,衡水市交通局未按照规定流程发放包车证,阜城县运管站未发现冀T23171号大客车使用空白包车证等问题的12名相关责任人调查追责工作,有关部门正在进行中。肇事车辆承包人姜其军,因指使不具备驾驶大型营运性客运车辆资质的驾驶人驾驶超员车辆,宁县人民检察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起诉。肇事驾驶人姜辉,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刑事责任。肇事驾驶人冯涛,因在事故发生后故意作虚假证明、隐匿罪证,已被宁县人民法院以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安徽芜合高速公路“6.15”道路交通事故
基本情况:6月15日,新中州(河南)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郑州汽车旅游分公司驾驶人王新杰驾驶豫AC9363号宇通牌大型普通客车(核载63人,实载105人,超员66.7%),行至安徽省芜合高速公路79公里加680米处发生侧翻,车辆翻下高速公路,造成3人死亡, 51人受伤。
责任追究情况:责任追究8人,其中逮捕2人,刑事拘留1人,监视居住4人,取保候审1人。新中州(河南)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郑州汽车旅游分公司负责安全管理的副总经理师松仓、安全技术部负责人张长春以及售票员王龙、杜满义、杜明等5人,因豫AC9363号大客车未取得长途客运线路牌、无旅游包车证,长期非法从事长途客运且多次超员载客,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分别被依法采取监视居住、取保候审。肇事客车车主杜锋民,因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被依法逮捕;另一肇事客车车主王俊涛,因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肇事驾驶人王新杰,因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已被依法逮捕。新中州(河南)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因对所属车辆多次存在超员载客、不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等问题被停业整顿。
江西抚州“7.23”道路交通事故
基本情况:7月23日,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桔圣汽车贸易物流配送有限公司驾驶人梅广文驾驶该公司赣F43073号欧曼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赣F2392挂车),在南丰县太和镇搭载26人,前往福建省建宁县溪口镇收购黄花梨。当日19时许,该车装载了近30吨黄花梨后,继续违法载26人,返回江西省南丰县,20时35分行至南丰县境内209省道33公里加190米处长下坡右转弯路段时,车辆失控侧翻,造成乘坐在货厢中的16人死亡。
责任追究情况:责任追究8人,其中逮捕1人,刑事拘留5人,监视居住1人,取保候审1人。桔圣汽车贸易物流配送有限公司管理人员何影骑不履行安全管理责任,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依法逮捕;货主陈俊明、徐伟军指使梅广文驾驶货车违法载人,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刑事拘留。抚州市广昌县交警大队查验员、驻站民警平广亮,广昌县创威检测站法人代表游家胜、检测人员曾凡勇,非法中介人员黄国林等4人,因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致使肇事车辆未进行检测和查验即通过了机动车检验,涉嫌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罪,已分别被刑事拘留、取保候审。肇事驾驶人梅广文,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因受伤住院,已被依法监视居住。
安徽蚌合高速公路“8.9”道路交通事故
基本情况:8月9日,上海瑞锦旅游客运有限公司驾驶人程家浦驾驶沪B67525号金龙牌大型普通客车,行至安徽省蚌合高速公路合肥市境内111公里加500米处时,追尾碰撞前方同向车道行驶的重型半挂汽车列车(皖S55940号/皖SC859挂),造成客车内10人死亡,36人受伤。
责任追究情况:责任追究3人,其中刑事拘留2人,取保候审1人。上海瑞锦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安全总经理马永清,上海瑞锦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法人兼董事长陶青丽,因不履行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在肇事大客车GPS设备故障未修复的情况下仍安排其从事运营活动,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已分别被刑事拘留、取保候审。肇事车主桑永俊,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刑事拘留;肇事驾驶人程家浦,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因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严重交通违法责任追究案例
河南项城明航旅游客运有限公司豫PZ8577大客车严重超员
基本情况:6月27日14时,河南省项城市明航旅游客运有限公司豫PZ8577金龙牌大型普通客车从河南省项城市出发,于28日2时54分,行驶至杭甬高速公路被浙江高速公路交警查获。该车存在车辆严重超员(核载59人,实载91人,超员54.2%),违反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的规定,驾驶人准驾车型不符等违法行为。该起严重超员违法行为由魏祥娇、刘玉峰、袁红军共同实施。
责任追究情况:责任追究9人,其中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处罚1人,行政拘留1人,罚款处罚4人,免职1人,停止执行职务2人。河南省项城市明航旅游客运有限公司经理蒋海伟,被行政拘留3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柯柯、原任经理谢中州,分别被处以5000元罚款。客车车主、驾驶人袁红军被行政拘留7日并处以罚款处罚和记12分,客车驾驶人魏祥娇、刘玉峰被处以罚款处罚和记12分,将被注销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项城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处长刘文明,因安全监管不力,被免去职务。项城市交警大队长刘红庆、周口市高速交警支队宁洛大队一中队指导员卢新亚,因安全监管不力,被停止执行职务。河南省项城市明航旅游客运有限公司被依法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公安部交管局公布8起严重交通违法典型案例
公安部交管局公布6月份以来依法查处的8起典型“三超一疲劳”严重违法行为案例,其中,3起涉及客车严重超员,2起涉及货车严重超载,2起涉及严重超速行驶,1起涉及疲劳驾驶。
据悉,公安部日前部署全国公安交管部门结合夏季交通事故和违法特点,在全国范围内组织统一行动,严查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等“三超一疲劳”野蛮驾驶行为。仅8月15日至17日3天,依法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2.3万起,查处其他野蛮危险驾驶行为3万余起,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呼吁广大驾驶人,为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格遵守通行秩序,杜绝危险驾驶行为,摒弃交通驾驶陋习,谨慎文明驾驶,确保安全行车。
新闻链接:
8起“三超一疲劳”严重交通违法典型案例
——客车超员案例(3起)
安徽芜合高速公路“6.15”道路交通事故肇事车辆严重超员。6月15日,新中州(河南)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郑州汽车旅游分公司豫AC9363号宇通牌大型普通客车,核载63人,实载105人,超员66.7%,行至芜合高速公路79公里加680米处发生侧翻,造成3人死亡,51人受伤。肇事驾驶人王新杰因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已被依法逮捕。新中州(河南)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被停业整顿。
辽BA3155大客车严重超员。7月20日,辽宁省大连顺达汽车客运服务有限公司辽BA3155的骏马牌大型普通客车,核载55人,实载87人,超员58.2%。驾驶人宋延民被处以罚款处罚并记12分。
云南曲靖“8.11”道路交通事故肇事车辆严重超员。8月11日,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驾驶人郭双海驾驶云DV5586号长安牌微型面包车,核载7人,实载15人,超员114.3%,行至罗平县挖玉冲村村口下陡坡左转急弯处,车辆失控冲出路面翻坠陡坡下,造成11人死亡,4人受伤。驾驶人郭双海在事故中死亡。
——货车超载案例(2起)
青海海东“6.15”道路交通事故肇事货车严重超载。6月15日,青海省海东地区平安县驾驶人田启红驾驶青B23975号陕汽牌重型自卸货车,核载12.67吨,实载36吨,超载184.1%,由北向南行至海东地区化隆县境内阿赛公路9公里加770米处时,因制动失效,与同向行驶的两辆小型轿车和一辆三轮汽车连环相撞,造成5人死亡,3人受伤。肇事驾驶人田启红已被依法逮捕。
江西景德镇“8.4”道路交通事故肇事货车严重超载。8月4日,江西省景德镇市鹏飞建陶有限责任公司赣H90388号东风牌重型自卸货车,核载12.9吨,实载37.5吨瓷土,超载190.7%,行至景德镇乐平市境内205省道132公里加42米处时,与对向行驶的赣H19206号中型自卸货车发生刮撞并侧翻,车上瓷土倾泄将对向行驶的一辆小型轿车掩埋,造成该车内5人死亡。肇事驾驶人郑辉强、王瑞胜已被依法逮捕。
——超速行驶案例(2起)
甘肃兰州“7.24”道路交通事故肇事客车严重超速。7月24日,甘肃兰州市榆中公路运输服务公司驾驶人张世亮驾驶甘A3637号大型客车由西向东行至312国道2096公里加700米丁字路口处,因车辆超速行驶,在转弯时车辆失控驶出路面,撞上路右侧灯杆后侧翻,造成5人死亡,10人受伤。该路段限速70公里/小时,肇事大客车行驶速度102公里/小时,超速45.7%。肇事驾驶人张世亮已被刑事拘留。
安徽蚌合高速公路“8.9”道路交通事故肇事客车严重超速。8月9日,上海瑞锦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沪B67525号金龙牌大型普通客车,由上海市开往安徽省颍上县,3时45分行驶至安徽省合肥市境内蚌合高速公路111公里加500米处,与一辆运载石质地砖大货车追尾相撞,造成客车内10人死亡、36人受伤。该路段大客车夜间限速80公里/小时,肇事大客车行驶速度114 公里/小时,超速38.9%。肇事驾驶人程家浦在事故中死亡。
——疲劳驾驶案例(1起)
河南信阳“8.12”道路交通事故肇事驾驶人严重疲劳驾驶。8月12日,河南省周口市金豫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豫PP6696号东风牌重型仓栅式货车,行驶至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境内312国道892公里加260米处时,越过道路中心黄实线,与对向正常行驶的大客车左侧部相撞,造成大客车内11人死亡,12人受伤。经查,该车自8月10日22时至8月12日16时连续运行42小时,驾驶人张南翔、李自勇处于严重疲劳状态。目前,肇事驾驶人张南翔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