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永安市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现状
1、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2003年末,永安市农村劳动力累计转移人数达到30333人,占农村劳动力的33.9%,其中:在本市乡内转移16512人,占转移总数的54.4%;在本省市外转移8046人,占26.5%。从分乡镇看,曹远、小陶、西洋、青水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人数较多,曹远、西洋、小陶以镇内转移为主,分别占转移总数的91%、84%、57%,罗坊、青水以本省市外转移为主,分别占66%、60%。
2、农村劳动力转移效益。农村劳动力转移是实现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途径。2003年全市每个农民得到的工资性收入人均为1160.98元,增收60.29元,增长5.48%。工资性收入中,农民从乡镇本地企业和外出从业中得到的报酬收入人均975.4元,增加150.28元,增长18.2%。农民工资性收入对当年增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贡献率达到30%。
3、农村劳动力结构。2003年,永安市农村劳动力96487人,其中农业劳动力占66.1%,比上年减少7.7个百分点,从事第二产业占14.3%,提高3.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19.6%,提高4.2个百分点。
4、农村劳动力文化状况。根据永安市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统计,农村15岁及以上文盲、半文盲人口比例为10.76%;小学文化程度的占37.1%;初中文化程度的占35.8%;高中文化程度占10.74%,中专文化程度的占3.8%,大专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1.8%。按照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中专12年,大专及大专以上15年的受教育时间折算,永安市农村每个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为7.5年,仅相当于读初中二年级的时间。
二、制约永安市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因素
近几年来,永安市虽然在农村劳动力转移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由于一系列深层次因素的影响,转移的量还不多,转移的速度还不够快,转移的面还不够平衡,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不相适应”:
1、农民恋土意识浓厚与新形势的需要不相适应。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不少农民转变观念大胆走出家门闯社会,但这只是小部分,而对大多数农民来说,还是只求“日出而作,日落而居”,只求小富即安。而且大多数外出的劳动力只是离土不离乡,农闲时外出,农忙时回家,呈现季节性的转移,外出时间不连续、不长,短期行为较多,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2、农村劳动力自身的技能、智力、文化等素质与市场需求不相适应。根据2000年永安市人口普查统计,农村文盲、半文盲和小学文化程度的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47.86%,大专以上的仅占1.8%。即使具有初、高中文化程度的劳动力,多数缺少就业必需的技能、技术。农村劳动力素质低,一方面难以接受新农业科技知识,制约了农业生产率的提高,致使永安市的广大农村大多仍停留在传统的耕作模式上。另一方面,农村劳动力适应不了当前非农产业的发展要求,基本上从事乡镇传统企业、交通运输业及低层次的服务行业,而难以进入较高层次、技术含量高的第二和新兴的第三产业。从长远来看,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兴起,低素质劳动力的转移领域必将越来越窄,从而增加了农村劳动力开发利用和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难度。
3、农村劳动力市场的发展与农民劳动力转移的无序化不相适应。永安市农村相对闭塞,信息不灵,农村劳动力市场滞后,农民劳动力获取就业信息的难度较大,剩余劳动力转移存在着相当的盲目性。据调查,在已实现转移到市外的农村劳动力中,经劳动部门组织转移的劳动力占30%左右,70%左右是靠自发转移实现的,亲友介绍、家庭成员带领、本村外出人员示范、自行外出等方式各显其能。劳动力转移的无序化,不仅会给劳务市场带来混乱,也给接收地增添了不安定因素,影响到农村劳动力的后续转移及规模化流动。
4、非农产业的发展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增长不相适应。当前,永安市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不能满足农村剩余劳动力增长对非农岗位的需求。此外,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一些管理水平低、科技含量少、经不起市场风浪的企业被迫关停并转,使一些人就业不久又得重返农村务农。农村小城镇建设发展不快,也影响了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
三、实行四个转变,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
由于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加快,城市产业向技术含量高的方向发展,就业“门坎”不断的提高;加上全国各地劳务输出的规模日益扩大,相互竞争激烈,永安市农村劳力向外输出的难度在加大。因此,必须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产业化研究,总结经验,制定政策,加强规划与引导,改进服务和管理工作,逐步形成符合永安市实际的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机制。
1、实现从传统观念到市场经济观念的转变。要使各级干部认识到,要迅速增加农民的收入,为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积累资金和准备人才,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是条投入少、收效快、风险小的途径。要把农村劳动力转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各级领导的议事日程,要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农村劳动力和农业人口转移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宣传舆论导向作用,提高农民对劳动力转移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改变农民“小富即安”的传统观念,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树立敢闯、敢拼、大富、大为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观念。逐步形成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农民参与、有序流动的农村劳动力转移新机制。
2、实现从无序输出到有序转移的转变。要着力完善劳动力市场机制,逐步建立城乡结合的分层次、网络型、综合性的劳动力市场,拆除农村劳动者在就业方面的各种壁垒,建立新的劳动就业运行机制,由市场来配置劳动力资源,同时要加强与沿海地区的劳务信息沟通,畅通劳动力资源和信息资源的共享渠道。努力建立劳动力有序流动的有效机制。
3、实现从打工输出为创业的转变。自主创业可以带动更多的人创业,具有乘数放大和示范效应。一方面,要积极鼓励劳动力回乡创业,把引导外出农民回乡创业与加快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要根据农民回乡创业的意愿、市场的情况及当地的条件,抓好城镇建设规划,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制定优惠政策,开展优质服务,以创造比较适合农民回乡创业的投资环境,吸引和鼓励更多的农民返乡创业。
另一方面,要加强劳动力培训,全面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适应创业需要。要在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基础上,扩大社会办学的范围,积极发展职业教育、电视教育、函授教育等多样化的继续教育项目,形成规模化的教育服务体系,提高社会办学在学历教育中的比例。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劳动力的素质,提升人力资本含量,扩展农村劳动力就业空间和领域。
4、实现从农民到市民的转变。一是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拆除壁垒,加快准市民向市民转变。要放宽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允许农民自主进城定居,解决目前城市农民两种身份、就业和待遇不平等的问题,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大开方便之门。
二是要完善土地制度。要在保持转移农民原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赋予基层更多的灵活性,妥善解决
城镇建设用地和工业发展用地的矛盾,确保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不受影响,为城镇扩容创造条件,为农村劳动力“异地转移’创造空间。
三是要改革社会保障制度。要从建立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需要出发,将进城的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险的范围,建立城市包括下岗职工和进城农民在内的就业困难群体扶助体系。
四是要大力实施农村工业化,推进农业产业化,不断扩大农村内部就业容量。以工业化带动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促进农民工人化、农业企业化、农村工业化,引导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围绕纺织、林竹、旅游三大主导产业,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建立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把企业的原料、半成品加工基地设在农户家中,使企业与农户结成稳定的产销关系和合理的利益关系,让农民分享加工和流通环节的利润,促进企业增效、农民增收。引导农民参与农产品加工、运销,努力实现农业人口的内部转移。
五是要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要以城区为中心,以乡镇为依托,以市场建设、工业区建设、新村建设为基础,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吸引农村人口向中心城镇集中,发展乡镇企业、商贸业、饮食业和农产品市场,提高城镇对农村劳动力的吸纳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