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挂靠失管的代价
发布时间:2013/9/24 15:26:42 作者:廖昌照 游览人次:2491
9月23日,永安某物流公司经理陈某告诉笔者,他对自己随意接受车主车辆挂靠又失监管付出惨重的代价面后悔莫及,愿将教训启发他人吸取教训以此为戒,依法经营好自己的企业。
9月10日10时40分,在永安正大饲料厂门前,燕北飞桥村59岁的村民罗某松骑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被左侧路口驶来的由41岁的宁化人夏某林驾驶的闽G28276重型自卸货车推出30多米后,罗某松摔出倒地,颅内、胸腔严重受伤,肋骨几乎折断,电动自行车报废的交通事故。
闽G28276重型自卸货车主俞某原挂靠永安某物流公司,俞某未经公司经理陈某同意,将车过户给他人,已经5手转到宁化县安乐乡三尤村民夏某林户上。车祸发生后,夏某林返回宁化,电话不接,人去也找不到他,伤者家属只好三番五次找到该车挂靠的永安某物流公司,公司经理陈某已付医疗费8万多元,伤者因伤势严重还须继续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