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永安市贡川镇红安村支部书记邓庆田正为收购冬笋忙碌着,从月初以来,他收购的30多吨冬笋已全部销往上海市场。可在往年,他却要被拴在168亩的承包林上进行管护。邓庆田能从林地里解放出来,得益于他和村民共同创办的家庭合作林场。
这是永安市实施林权制度改革后诞生的第一个家庭合作林场,领办者是村里的党员干部,由7名股东组成,入股山林面积840亩,总股本50万元。根据股东自发签订的《家庭合作林场章程》,每月的护林工作则由每位股东轮流安排。
永安市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红安村的3975亩集体林地99.45%%完成了林权发证工作。如何巩固、完善集体林经营体制改革成果?村两委积极探索林地、林木经营管理新模式,提出创办家庭合作林场,由村民自发入股,实施林地规模经营,促使现有林地、林木从分散、低效经营向规模化、高效化方面发展,达到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于是,家庭合作林场应运而生。
加入家庭合作林场,股东们不再为缺资金、缺技术、缺信息而伤透脑筋,因为股东里有的就是村里的经济能人,会为家庭合作林场的林木如何实现效益最大化打好算盘。村民邓长华也是股东之一,他将100多亩承包林入股后,除做好合作林场的份内事外,还另外兼职了一份工作。
实施林权制度改革后,红安村村财有了保证,去年收入50万元,今年又收入30万元。如今,一条全长6.5公里、总投资160万元的水泥村道已修到村里,望着这条致富大道,村民高兴地说:“林改给我们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