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永安市东坡路568号省第二地质勘探大队职工住宅区的周某在燕西派出所握着民警的手一再道谢,感谢该所民警不厌其烦,热情服务,帮助其子查找到相关户藉资料并岀具了证明文书,为其子在三明购房贷款提供了依据。这是该所在深入开展整风肃纪教育活动中,结合实际,边整边改,热情为群众办实事,贏得群众认可和称赞的具体表现。
10月18日,省第二地质勘探大队职工周某偕同妻子许某到燕西派出所反映,其原藉本省周宁县人,单位原驻地在明溪县,1986年与妻子结婚生一子,取名周某卿,户口落在明溪县。1992年3月,单位搬到永安市东坡路568号,一家人即从明溪县搬入永安市新址居住,户口亦随迁入新址。其基于单位及工作流动性大,不利于孩子教育的考虑,便于1994年4月申请并获准将其子周某卿一人户口迁往三明市三元区富兴堡随祖父周某民抚养生活至今。现孩子已长大成人,要在三明市区贷款购房独立生活,相关部门要求申请购房贷款人即其子周某卿提供父子关系证明,以便共同承担还贷责任才能贷款购房。为此,周某防要求查询当年其子周某卿户口迁岀底册及能够证明他们系父子关系资料并出具证明文书。
该所民警接到周某防的报告后,立即着手查找。负责管理档案的民警凭借平时练就的娴熟的档案业务技能,根据周某提供的线索,依靠人工检索,先后从档案库房内调取岀1994年《永安市内户口迁移证存根和证明》和《常住人口登记表(迁出注销)》两大卷,费尽周折,终于查找到周某防之子周某卿当年《户口迁移证存根》及《常住人口登记表(迁出注销)》底册和他们系父子关系资料。据此,该所即为周某防复印了上述相关资料并出具了证明文书,为其子周某卿顺利办妥购房贷款手续提供了依据,令周某防十分感激。于是,岀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永安市公安局燕西派出所:陈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