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关于司法鉴定机构减免或缓收法律援助案件相关鉴定费用的通知》要求,司法行政部门管理的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对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申请司法鉴定的,应缓收或免收鉴定费。受援人胜诉后,应向鉴定部门补交实际需交纳的费用;若受援人败诉,交纳鉴定费用确有困难,鉴定部门给予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