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永安缉毒民警在永安市燕东新岭路某号2幢2单元2014号抓获一名在逃人员聂某(女,27岁,永安人)和一名吸毒人员林某强(男,49岁,永安人)。
2012年10月11日,我队缉毒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聂某涉嫌在永安市燕南某旅馆门口贩卖毒品,民警当场在聂某身上缴获海洛因共计1.03克。2013年7月1日,永安市人民法院对犯有贩卖毒品罪的聂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因其尚在哺乳期,所以暂予监外执行。2014年2月18日,永安市人民法院决定对聂某执行逮捕,由我局执行。经我队缉毒民警调查,聂某已逃离永安。2月19日,我局立即将聂某上网列逃。3月4日,我队缉毒民警利用信息手段,在永安市燕东新岭路某号2幢2单元2014号将逃犯聂某抓获,同时抓获吸毒人员林某强。
现聂某已被关押至看守所,吸毒人员林某强被处以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