侥幸心理酒鬼交通违法步步升级
发布时间:2014/3/24 16:45:10 作者:廖昌照 游览人次:3622
永安市燕南街道某村一名44岁的酒鬼刘某二个月内三次交通违法,从喝酒驾车、酒后行驶到醉酒驾驶步步升级,3月24日刘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永安市公安局起诉到永安人民检察院。
刘某一贯爱好饮酒,酒后驾车谁都劝不着,每次都心存侥幸,自认为“感觉很清醒,警察不可能24小时在路上,而且我拜过菩萨,会保佑我不出事、不被警察抓”,就在去年的12月4日至2014年2月3日三个月内三次交通违法、两次被永安交管大队民警抓到:2013年12月4日21时30分,永安交管大队晚上在桃姐大酒店设卡查酒驾,刘某骑着一部助力车无戴安全头盔被拦下,民警林敏闻到身上有酒味,立马用酒精测试仪三次给他检测,酒精含量15-18毫克/100毫升,民警教育他今后不准酒后开车,将酒后驾驶处罚的标准告诉他:驾驶证扣证6个月、扣12分、罚款1000元。刘某不屑一顾回答这位民警说:“你不能诅咒我,我不会那么倒霉。”没过几天的2013年12月9日晚上,刘某到朋友家吃饭,喝酒聊天到22时,自我感觉没事,跨上两轮摩托车从西门往中山路行驶,速度快行蛇形阵,被巡逻的民警张凤江拦下,民警用酒精测试仪测试,并送他到医院抽血检查,刘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6毫克,属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民警开单要他到永安交管大队处罚:驾驶证扣证6个月,扣12分,罚款1300元,办案民警再次教育他:“千万要记住,如升级到醉酒驾驶,你就涉嫌危险驾驶罪,不单单要罚款、拘役,还要5年内不能申办驾驶证。”刘某还是心存侥幸回答民警:“这用不着你来操心,我又没有撞到人,我身上带着菩萨。”2月3日中午,刘某在家喝了两瓶百威啤酒,20时同学聚会,刘某又喝4瓶雪花啤酒,23时到天虹楼上唱歌,刘某边唱边喝易拉罐惠泉啤酒直到凌晨3时,不记得自己喝了多少瓶,歌厅出来之后,刘某还觉自己清醒,在机动车驾驶证注销状态期间驾驶无牌摩托车,由永安市区往石门村方向行驶,在林业要素市场与相对方向逆向行驶由魏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碰,致使两人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刘某本人头部6处骨折,右侧4根肋骨骨折,54岁的魏某左侧3根肋骨骨折等,伤评定为轻伤二级,双双住院治疗,刘某酒精测试为208毫克/100毫升,涉嫌危险驾驶罪办刑拘后取保治疗。现在刘某才知道这次醉驾肇事亏大了,贴钱坐牢不说,身体弄坏怎么养家糊口,常常后悔地对来看他的亲朋好友说自己:“我好一口酒,不节制,交通违法害人、害己、害家庭,都是我心存侥幸酿出的祸。”
为了防止像刘某爱喝酒又心存侥幸的酒鬼铤而走险制造交通事故,永安交管大队长高上居要求民警加班加点不定时不定点巡逻查酒驾,2014年1月至3月20日共查处到酒后驾驶151人,醉酒驾驶3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