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村级农民技术员将实行聘用制
发布时间:2004/12/14 作者:贾婕 游览人次:8518
福州晚报讯,今后我省各地可根据乡村主导产业的发展,实行农民技术员聘用制,每个行政村可聘用2至4名农民技术员,聘期为3年。这是省政府昨日出台的《关于加强村级农村技术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中明确规定的。意见规定,村级农民技术员的选聘条件为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年龄在20至55周岁之间,在本村从事农业(包括林业、畜牧、水产、水利等,下同)生产,经验比较丰富,技术水平较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选拔:获得农民技术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农民技术资格证书》的;当地种植业、养殖业能手或种养专业大户,愿意承担技术服务和生产管理等工作的;曾获省级、市级“十佳农民科技示范户”、“十佳青年农民”等荣誉的;具有大、中专技术职业院校、农林水技工学校、农广校、农函大以及普通高中毕业学历的。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般不宜兼任村级农民技术员。村级农民技术员的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